一定要寫黑特文發發怒氣+怨氣!


幹!

這是聽到以下消息之後腦中第一個浮現的字。

今天早上十點半我妹要出去買午餐,
出門之後沒五分鐘就又聽見開門聲,正疑惑怎麼這樣快就回來,
她就先開口說了:「機車被拖吊了。」

哇靠!從六月住到現在,我們每天機車都停華南銀行的騎樓下都沒事啊!
是在拖吊個屁!

而且騎樓原本滿滿的機車,明顯很多台有被移動到安全地帶的痕跡,
絕對是華南銀行職員的車!

因為我妹十二點要上班,所以趕緊招了小黃到委託拖吊場,在育成路,
根本就已經要到永康了…
小黃跳錶一百六十五元,好心的司機收一百六十元,謝謝你啊大哥。

到了拖吊場,給他行照跟駕照,機車是兩百元,
名稱是「罰金罰鍰及怠金-車輛移置費」
誰拜託你們移置了?!
我們兩台就四百元了,這筆錢根本就是多花的!

那張領車時被收走的紅單上寫著違反道路交通法第幾條我忘了,
但是我有瞄到上面寫說我們把車停在"人行道"上。
明明就是騎樓!哪裡是人行道!
而且停直的沒事,停橫的就被拖?(所以好幾輛原本停橫的都移成直的)
幹,台南市警察局年底快到了就這樣拚業績喔!這樣你們良心會安嗎?!

忍不住要追溯到房東。

我們這兒有管理員,也有地下停車場,每個月都要付管理費,
但是地下停車場需要感應器去開柵欄才能下去停車。

房東在我們住進來快一個月之後說,之前的房客沒有還他感應器,
而感應器若報遺失再重新申請的話要呈報大樓管委會,
手續很麻煩,還要花一筆錢balabala,
他又說,樓下華南銀行可以停車,
我們想說好吧,反正房東方便,我們也有地方停車就好,
所以就任由他去了。

之後沒多久,遇到室友之一(我妹的同學),
我們跟她問了感應器的事,並說明我們的狀況之後,她也覺得很誇張,
因為全部房客就只有我們沒有感應器,
她跟我們說這是房客的權益啊~要去爭取!
我們也知道這是房客權益啊,我們也有跟房東說要感應器,
不過就是因為人太好不想給房東添麻煩,也懶得計較。

現在好了,今天早上車子被拖吊了,超鳥的!

早上起床啥都沒吃就要去領車,還一肚子氣,
真是覺得我們招誰惹誰了?

交通警察真的超機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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