嗯。


是關於*認識新朋友*之事。 


週日中午,突然敲定某伯母的女兒的同事的介紹飯局。

某伯母與她女兒皆拍胸脯打包票保證對方是位非常「古意」之男孩。

地點依然在上次的庭園咖啡。
(是說我家鄉就這裡最有fu噢?XD)

初次見面,本來想說個請多指教。 

第一眼,要跟我說他是65年次,我完全不會不相信。

標題說的OVER ,就是OVER在,


他是75年次!!!!!


真是令我非常無話可說........。 


年下我又不是不能接受,畢竟年齡不是問題。

重點是在,他看起來.......跟實際年齡差了十歲。(爆)

而且,極度的「高強大漢」(←台語) 。

大約是有連勝文那種壓迫感。


小弟啊,我想,我們是可以當朋友吧。

不過姐姐我是真的一點火花都沒有呢。


我的賴特先生,啊你到底存不存在於我這輩子咧?


櫻井翔,你真的不想認識我嗎?(←黑白貢!XD)


晚春公寓,存款規劃生涯,列入計劃表。(寫寫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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